一、大病医疗支出中,纳税人年未住院,第二年年初出院,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,如何计算扣除额?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?
税问我答:纳税人年末住院,第二年年初出院: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。
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,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,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。
举例说明
张某2022年入院,2023年出院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“起付线”,可以在2023年度个税汇算时享受扣除。
二、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,如何填写相关信息?
税问我答: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、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,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。